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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晋察冀根据地财政政策:从“取之于民”到“取之有道”
财政是根据地运行的“生命线”。晋察冀根据地的财政政策经历了从“应急筹措”到“制度化建设”的演变,逐步构建起以税收为主体、辅以公债、捐献的多元化财政体系,既保障了抗战需求,又兼顾了民生公平。
(一)税收政策:从“合理负担”到“统一累进税”
初期的“合理负担”(1937-1940)根据地成立初期,为避免加重农民负担,采取“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行“合理负担”政策:按财产多寡、收入高低分摊救国公粮、救国公债。1938年,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征收救国公粮条例》,规定“每人每年收入小米1石以下者免征,1石以上者按比例征收”,税率最高不超过30%。这一政策初步打破了封建剥削制度,但存在计税标准模糊、富户逃税等问题。
统一累进税的推行(1941-1945)为解决“合理负担”的弊端,1941年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统一累进税暂行办法》,将土地、资产、收入合并为“富力”,按“富力”多寡分等累进征税,税率最低1%,最高35%。统一累进税的特点是:综合性,涵盖农业税、工商业税、财产税;累进性,富户多缴,贫户少缴或免缴;透明性,以“富力分”为单位,公开计税标准。据统计,1943年晋察冀北岳区地主、富农占人口10%,缴纳税额占比50%;贫雇农占人口 60%,缴纳税额占比15%,实现了“税负公平、量能负担”的原则,得到了各阶层的广泛支持。
(二)公债与捐献:战时财政的补充手段
救国公债的发行1938年至1941年,边区政府先后发行三期“抗日救国公债”,总额500万元(边币),用于购买粮食、武器。公债以粮食、布匹等实物偿还,年息 5%,期限3-5年。公债的发行得到了开明士绅、商人的支持,如晋县商人刘青林一次认购10万元,成为爱国实业家的典范。
“献金献粮”运动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号召下,根据地开展了“献金献粮”运动。1943年,北岳区农民捐献粮食1200万斤,冀中区献金折合边币800万元。运动中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阜平县农妇王二小(并非“放牛娃”王二小)将仅存的3斗小米献给八路军,说“俺们饿着肚子,也要让战士们吃饱打鬼子”。
(三)财政管理:厉行节约与审计监督
为避免浪费,晋察冀根据地推行“厉行节约”政策:党政机关人员实行“供给制”,每人每月口粮 25 斤小米,菜金 3 元(边币);禁止请客送礼,压缩办公经费;军队开展“屯田垦荒”,减轻财政负担。1944年,边区政府成立“审计委员会”,对财政收支进行严格监督,查处贪污案件120余起,保障了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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