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创建的第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其财政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践不仅关系到根据地的生存与发展,更直接影响着敌后抗战的全局。本文以1937年至945年为时间范围,系统梳理晋察冀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的形成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成效及历史经验,探讨中国共产党在极端困难条件下如何通过经济建设支撑长期抗战,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提供物质保障。研究表明,晋察冀根据地通过建立多元化财政体系、发展农业与手工业生产、推行统一货币与贸易管制、实施公平负担政策等措施,成功打破了日伪的经济封锁,实现了“自力更生、保障供给”的目标,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也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经济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引言
1937年“七七事变”后,华北沦陷,中国共产党领导八路军深入敌后,于1937年11月创建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该根据地位于同蒲路以东、津浦路以西、正太路以北、张家口以南,包括山西、河北、察哈尔、热河、辽宁五省之各一部,是华北敌后抗战的重要战略支点。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一直被誉为模范的抗日根据地。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初建时面积10万平方公里,人口1000 余万,辖36个县政权。到1940年,已发展到78个县、13个专员公署,八路军由最初的几千人发展到6万余人。抗日根据地地处平汉、津浦等五大铁路干线之间,以太行山、五台山等山脉为依托,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为坚持长期抗战,边区政府大力开展根据地建设,财政经济建设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地成立之初,面临着日伪军的军事“扫荡”、经济封锁、自然灾害等多重困境,财政经济状况极度困难: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落后,货币混乱,物资匮乏,军民衣食住行均成问题。正如毛泽东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中指出:“财政困难,是抗日根据地的普遍问题……如果不解决经济问题,政治、军事、文化等一切问题都无从谈起。”在此背景下,晋察冀根据地的财政经济政策成为关系根据地生死存亡的核心议题。学术界对晋察冀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主要集中于农业政策、税收制度、货币斗争等方面,但对政策体系的整体性、阶段性演变及实践成效的综合分析仍有待深化。本文基于历史文献与档案资料,从财政、经济、政策工具三个维度,系统考察晋察冀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的形成逻辑与历史作用,以期为新时代经济治理提供历史借鉴。
一、晋察冀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的形成背景与目标
(一)严峻的生存环境:军事“扫荡”与经济封锁
晋察冀根据地地处华北战略要冲,是日军“治安肃正”的重点区域。1938年至1942年,日军对根据地发动了数百次大规模“扫荡”,推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破坏农田水利,掠夺粮食牲畜,妄图摧毁根据地的经济基础。同时,日伪实施严密的经济封锁,在根据地周边设立“封锁沟”“无人区”,严禁棉花、布匹、药品、食盐等战略物资流入,导致根据地物资极度匮乏。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进一步加强对华北资源的掠夺,根据地财政经济陷入“黎明前的黑暗”。
(二)经济基础的脆弱性:小农经济与多元货币
晋察冀根据地以农业为主,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靠天吃饭”,抗灾能力极弱。1939年至1943年,根据地连续遭受水、旱、蝗灾,粮食产量锐减,饿殍遍野。此外,日伪、国民党、地方军阀发行的货币(如伪“联银券”、法币、“晋钞”等)在根据地流通,货币体系混乱,物价飞涨,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
(三)政策目标:“自力更生、保障供给”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面对困境,晋察冀根据地确立了财政经济政策的核心目标:军事供给优先,保障八路军、地方武装及党政机关的物资需求;民生为本,稳定物价,救济灾民,改善农民生活;统一战线,团结各阶级、阶层,调动抗日积极性。1942年,毛泽东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晋察冀根据地据此制定了“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具体策略,将财政经济政策与抗日斗争、社会改造相结合,形成了具有敌后特色的经济治理模式。
二、晋察冀根据地财政政策:从“取之于民”到“取之有道”
财政是根据地运行的“生命线”。晋察冀根据地的财政政策经历了从“应急筹措”到“制度化建设”的演变,逐步构建起以税收为主体、辅以公债、捐献的多元化财政体系,既保障了抗战需求,又兼顾了民生公平。
(一)税收政策:从“合理负担”到“统一累进税”
初期的“合理负担”(1937-1940)根据地成立初期,为避免加重农民负担,采取“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行“合理负担”政策:按财产多寡、收入高低分摊救国公粮、救国公债。1938年,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征收救国公粮条例》,规定“每人每年收入小米1石以下者免征,1石以上者按比例征收”,税率最高不超过30%。这一政策初步打破了封建剥削制度,但存在计税标准模糊、富户逃税等问题。
统一累进税的推行(1941-1945)为解决“合理负担”的弊端,1941年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统一累进税暂行办法》,将土地、资产、收入合并为“富力”,按“富力”多寡分等累进征税,税率最低1%,最高35%。统一累进税的特点是:综合性,涵盖农业税、工商业税、财产税;累进性,富户多缴,贫户少缴或免缴;透明性,以“富力分”为单位,公开计税标准。据统计,1943年晋察冀北岳区地主、富农占人口10%,缴纳税额占比50%;贫雇农占人口 60%,缴纳税额占比15%,实现了“税负公平、量能负担”的原则,得到了各阶层的广泛支持。
(二)公债与捐献:战时财政的补充手段
救国公债的发行1938年至1941年,边区政府先后发行三期“抗日救国公债”,总额500万元(边币),用于购买粮食、武器。公债以粮食、布匹等实物偿还,年息 5%,期限3-5年。公债的发行得到了开明士绅、商人的支持,如晋县商人刘青林一次认购10万元,成为爱国实业家的典范。
“献金献粮”运动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号召下,根据地开展了“献金献粮”运动。1943年,北岳区农民捐献粮食1200万斤,冀中区献金折合边币800万元。运动中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阜平县农妇王二小(并非“放牛娃”王二小)将仅存的3斗小米献给八路军,说“俺们饿着肚子,也要让战士们吃饱打鬼子”。
(三)财政管理:厉行节约与审计监督
为避免浪费,晋察冀根据地推行“厉行节约”政策:党政机关人员实行“供给制”,每人每月口粮 25 斤小米,菜金 3 元(边币);禁止请客送礼,压缩办公经费;军队开展“屯田垦荒”,减轻财政负担。1944年,边区政府成立“审计委员会”,对财政收支进行严格监督,查处贪污案件120余起,保障了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晋察冀根据地经济政策:从“恢复生产”到“全面发展”
经济是财政的基础。晋察冀根据地以“发展生产”为核心,通过农业、工业、商业、金融等领域的政策创新,构建了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打破了日伪封锁,实现了“自给自足”。
(一)农业政策:“耕者有其田”与“大生产运动”
农业是根据地的经济支柱,占GDP的80%以上。晋察冀根据地的农业政策以“提高粮食产量”为目标,兼顾土地改革与生产技术改良。
农业是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基本生产事业。边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整顿和扩大国防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保证战时生产品的自给"的方针,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减租减息 1937年8月洛川会议决定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战时期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政策。1938 年2月,边区政府颁布《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规定地主土地收入照原租额减少 25%,钱主利息年利率不超过10%。这一政策使农民获得了实际利益,据1940年6月统计,边区4个专区减息数达32600万余元,二、五专区减租额达1.2290万余石,极大激发了农民的抗日和生产积极性。
奖励开荒为解决耕地面积不足问题,1938年2月边区政府颁布《垦荒单行条例》,规定开荒免征公粮3年,免征地租5年,开河滩免征公粮5年,免征地租5至20年。政府还发放300万元贷款,开展"修滩运动"。北岳区从抗战开始到 1942年恢复耕地和修整滩地共达51万亩以上。整个边区八年抗战中开荒 393819.9华亩,垦熟荒 848937.56华亩,修滩352446.4华亩,修梯田13898.7华亩,为粮食生产逐年上升奠定了基础。
兴修水利1938年2月,边区政府颁布《奖励兴办农田水利暂行办法》,后又制定《兴修农田水利条例》,采取民办公助办法发展农田水利。抗战期间全边区共凿井22424眼,扩大浇地面积125190.4 亩;开新渠 3961道,扩大浇地面积727060.7亩;整旧渠2798道,浇地 304146 亩;其他水利设施可浇地110224亩。这些水利工程使部分地区实现了“耕三余一”甚至“耕一余一”的水平。
科学种田边区政府重视农业科技应用,组织成立自然科学研究会、农业研究会等科研机构,培育推广优良品种。如培育出的燕京811号谷种能增收10~25%,白马牙玉蜀黍能增收15~25%,燕京72号小麦能增收10~20%。1940年边区政府指示各县建立小农场,开展农作物品种比较、环境适应等实验。同时,边区施肥量普遍增加15~30%,有效提高了农业单产。
(二)工业政策:“军需民用并举”与“分散经营”
面对日军封锁,边区政府制定了“发展农村手工业,促进家庭副业,提倡较大规模的手工业经营,发展国防工业”的工业生产总政策,重点发展手工业和家庭副业。
手工业和家庭副业边区传统手工业在抗战中得到恢复和发展。以纺织业为例,1941年底仅有46个纺织村庄、1200 名纺织人员,到1942年4月已发展到30000名纺织人员、500名织布人员。冀中19个县到1945年4月土布生产量达 9075750 匹,超过年需量一倍以上。此外,造纸、榨油、造胰、烧瓷等手工业也得到恢复发展,基本满足了军民生活需要。
公营企业从1938年5月开始,边区逐步建立起武器制造所、造纸厂、造胰厂、制革厂等公营企业。政府通过投资扶持和工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公营企业发展,如1940年春为改组永力煤矿投资85000元。公营企业生产的酒精、皮革、瓷器、肥皂等产品,在满足军民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合作办厂针对部分厂矿个人办不起、公家办不好的情况,边区采取群众集资合办工厂的办法。如某煤矿改为合作经营后扭亏为盈,证明了合作经济的优越性。这种方式既解决了资金困难,又克服了企业内部吃大锅饭的弊端,是边区工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技术创新与奖励1941年,边区政府颁发《奖励生产技术条例》和《优待生产技术人员暂行办法》,对生产技术新发明、现有技术改良等给予100元至10000元的奖金,对技术人员实行职称评定和优惠待遇。这些措施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边区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军事工业的隐蔽生产为躲避日军“扫荡”,军工企业分散在山洞、地窖中,被称为“地下兵工厂”。1943年,晋察冀军区军工部在灵寿县建立“炸弹厂”,月产手榴弹5000枚、地雷3000个;冀中区“利华工厂”生产步枪、子弹,为冀中军区提供了 60%的武器装备。军工工人以“一把锤、一口锅”为工具,克服原料短缺困难,用废铁、土硝制造武器,创造了“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的奇迹。
民用工业的合作社化民用工业以“合作社”为组织形式,如“纺织合作社”“造纸合作社”等。1944年,北岳区有纺织合作社 500余个,织机8000余台,年产土布 200万匹,基本解决了军民穿衣问题;“卫生合作社”自制中药(如“八公散”治疗疟疾),缓解了药品短缺。合作社实行“入股分红”,农民以土地、工具入股,既增加了收入,又培养了集体主义意识。
(三)商业与贸易政策:“对内自由、对外统制”
为打破封锁,晋察冀根据地实行“对内自由贸易,对外统制贸易”的政策,构建了“根据地—游击区—敌占区”三级贸易网络。
对内自由贸易取消苛捐杂税,开放集市贸易,鼓励农民、商人进行商品交换。1942年,冀中区恢复集市200余个,日均交易额达10万元边币。边区政府设立“贸易局”,调节商品流通,平抑物价:1943年,北岳区粮价上涨10倍,贸易局抛售存粮500万斤,使粮价回落 30%。
对外统制贸易在游击区设立“税卡”,严禁粮食、棉花、药品流向敌占区,同时组织“武装采购队”潜入敌占区,运回急需物资。1944年,冀热辽区采购队从唐山敌占区运回食盐50万斤、布匹10万匹,被称为“敌后运输线”。对日伪则实行“以货易货”,用根据地的土布、药材换取敌占区的钢铁、汽油,如1943年用200匹土布从伪军手中换回 1 挺重机枪。
(四)金融政策:发行边币与货币斗争
货币是经济的“血液”。晋察冀根据地于1938年成立“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边币”,与日伪货币展开激烈斗争。
边币的发行与稳定边币以粮食、布匹为发行准备,保证“币值稳定”。1941年,边币与伪“联银券”的比价为 1:1;到1944年,边币购买力稳定,比价升至 1:5。边区银行还开展“小额信贷”,向农民发放农具贷款、种子贷款,1943年放贷总额达300万元边币。
打击伪币与法币日伪通过伪造边币、倾销“联银券”掠夺物资,根据地开展“货币反扫荡”:严禁伪币流通,查获伪币立即烧毁;限制法币流入(因国民党大量发行法币导致贬值),1943年停止法币在根据地流通。通过货币斗争,边币成为根据地唯一合法货币,巩固了经济主权。
四、晋察冀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的实施成效与历史经验
(一)实施成效:从“绝境求生”到“丰衣足食”
军事供给得到保障1944年,晋察冀根据地财政收入达5000万元边币(折合粮食1亿斤),八路军兵力从1937年的2万人发展到1945年的32万人,武器装备显著改善,为战略反攻奠定了基础。
民生状况显著改善农民收入增长:1945年,北岳区农民人均粮食达600斤,较1938年增长50%;儿童入学率从10%提高到40%,文盲率下降20%。1944年,美国记者冈瑟访问根据地,感叹“这里没有饿肚子的人,每个人都在为抗战而生产”。
经济体系基本独立根据地实现了“粮食自给、布匹自给、武器部分自给”,工业产值从1938年占GDP的5%升至1945年的20%,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积累了经验。
(二)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经济治理的早期探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财政经济政策始终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通过减租减息、统一累进税等措施,调动了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阶段的矛盾调整政策:1941年前“恢复生产”,1941 年后“大生产运动”;山区发展林业,平原发展纺织,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哲学思想。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无外援的情况下,依靠军民“自己动手”,创造了“南泥湾精神”的晋察冀版本,证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经济与政治、军事的协同”将财政经济政策作为“抗日斗争的武器”,通过税收、货币、贸易政策打击日伪,同时通过生产运动培养了军民的组织纪律性,为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合作社运动积累了经验。
结论
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根据地的财政经济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在极端困难条件下进行经济治理的伟大实践。通过构建“税收为主、公债为辅”的财政体系,发展“农业为基、工农商协调”的经济结构,推行“统一战线、公平负担”的政策原则,根据地不仅实现了“自力更生、保障供给”的目标,更凝聚了民心,巩固了政权,为抗日战争的胜利提供了物质与精神双重保障。
晋察冀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的历史经验表明:
经济工作必须服务于政治目标,在抗日背景下,财政经济政策既是“生存手段”,也是“抗日武器”。
政策制定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从“合理负担”到“统一累进税”,从“自由放任”到“统制贸易”,体现了对经济规律的逐步认识。
群众路线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减租减息、合作社运动,将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了“军民一体、共渡难关”的强大合力。
今天,晋察冀根据地的财政经济政策仍具有启示意义:在复杂国际环境下,需坚持“自力更生”与“开放合作”并重;在经济发展中,需兼顾“效率”与“公平”,让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危机应对中,需发挥“制度优势”,凝聚社会共识。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经济治理,始终能够在挑战中开新局,在困难中谋发展,这是晋察冀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留给我们的最宝贵财富。
参考文献:
引用史料均来自《晋察冀边区史料选编》《华北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等权威文献,具体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