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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聂氏耳顺堂《祠规》原文、断句、白话文翻译
http://www.nszp.cc   2026年9月15日

刻在七块石碑上的《祠规》

 

江津聂氏耳顺堂《祠规》原文、断句、白话文翻译 

 

一、江津聂氏耳顺堂《祠规》原文

一祭祀钜典務要衣冠整飭俎豆鲜明族首主祭以下依尊长挨次与祭毋得拥挤喧哗致失仪度倘有不遵必非仁孝之子定行处罚

一祭期每年依旧历春祭四月初四日冬季十一月初九日凡祠首经事及前辈年逾六秩者各整衣冠入祠致祭雍雍穆穆昭其礼仪若逢大祭出帖通知

一祠中神主自五世下起立左右附祀族中有愿将神主入祠者每主议香灯钱十千文每年春冬两祭每主备赙四包无后嗣者另立壹龛仍从五世下起有愿将神主入祠者议香灯钱五千文每主具赙四包惟节妇已请旌表者入祠不取香灯钱备赙如数以上各龛倘私行以主入祠者逐出

一族首议定三年交迁须阖族齐集选择殷实老成明理识義者接管毋得私相授受以致乱法滋弊每年给夫马钱壹千文如交非其人另行迁举

一祀田钱谷每年出纳悉该祠首经理年清年款核算立簿不得於中弋利閤族人等亦不得私卖借贷余積或会或放该祠首斟酌遗失惟祠首是问

一族中口角是非先凭房亲万难理息始凭各房经事在祠大张公论不许擅开讼端致骨肉參商並不许窃祠首之名私行自禀违者家法重责先控者加倍

一族中口角是非虽事关论纪不得於祭祀日凭族理剖扰夺敬心亦不得酒后邀理糊言倘有不遵家法处治

一族中剖断是非不问亲疎老幼務宜秉公直理无得藉妒挟嫌敬情偏护至两造亦不得恃势横恶在祠肆闹倘有不遵定行家法惩治

一纲常倫纪出於教育族内子孙无论贫富凡达学龄时即令入学受教陶铸性情如有由中学以上各项学校毕业得有文凭者得由祠内分别酌给奖银以示鼓励

一本支原系一脉相延族中或有艰於后嗣理应抱子以承宗祧除应继不抱或抱不出外听其凭族择贤择爱断不许异姓乱宗尤不许本家女子联姻亦不许子弟过继外人违者閤族会议禀究以后不准入祠与祭

一族中子弟或耕或读或工或商務使各就正业切不可在外漂流浪荡播弄是非有则改之之无则加勉倘有执迷不悟一经父兄凭族定行家法处治

一族中或有幼年失怙而伯叔分居仍该亲房伯叔训诫代理家務逐年清算倘有亏吞核赔议罚另选外房公正者经管亲房老幼不得異言若幼子不遵约束准凭经事禀告祖宗重责以玉其成

一祠堂招佃田土務须外姓不许佃与族中人至看司典守祠宇尤须外姓以专责成祠堂内外时勤洒扫更宜灯火长明香烟继续毋得濫饮闲游寓外人於我室违者逐出

一祠内所置家俱存在祠内逐一注簿该族首掌管无得私行借出倘有此弊一经族众查明定为经事族首是问

一祠中祭器以及壶瓶碗箸等项原为上妥先灵下会族食而设務昭洁浄族中人不得私行借出亦不得在祠开筵擅用倘有此弊查出惟经事看司是问凭族议罚钱壹千文拿获者赏钱五百文决不徇情

一族衆无论遠近亲疎俱系先灵一脉務期尊卑有礼长幼有序不得以上凌下以小犯齿致乖一本之谊违者族法重治

一祠中凡有祭祀閤族人等子弟有未成年者不许入祠与祭恐拥挤喧哗褻凟祭典倘有不遵定行逐出

一本祠契约佃约各據悉随经事核交照数点出務须保存毋许遗失一纸

 

二、祠规(原文断句)

一、祭祀钜典,務要衣冠整飭,俎豆鲜明。族首主祭,以下依尊长挨次与祭,毋得拥挤喧哗,致失仪度。倘有不遵,必非仁孝之子,定行处罚。

一、祭期:每年依旧历,春祭四月初四日,冬季十一月初九日。凡祠首、经事及前辈年逾六秩者,各整衣冠,入祠致祭,雍雍穆穆,昭其礼仪。若逢大祭,出帖通知。

一、祠中神主,自五世下起,立左右附祀。族中有愿将神主入祠者,每主议香灯钱十千文;每年春冬两祭,每主备赙四包。无后嗣者,另立壹龛,仍从五世下起。有愿将神主入祠者,议香灯钱五千文,每主具赙四包。惟节妇已请旌表者入祠,不取香灯钱,备赙如数。以上各龛,倘私行以主入祠者,逐出。

一、族首议定三年交迁,须阖族齐集,选择殷实老成、明理识義者接管,毋得私相授受,以致乱法滋弊。每年给夫马钱壹千文,如交非其人,另行迁举。

一、祀田钱谷,每年出纳,悉该祠首经理,年清年款,核算立簿,不得於中弋利。閤族人等,亦不得私卖借贷。余積或会或放,该祠首斟酌,遗失惟祠首是问。

一、族中口角是非,先凭房亲;万难理息,始凭各房经事,在祠大张公论。不许擅开讼端,致骨肉參商;並不许窃祠首之名,私行自禀。违者家法重责,先控者加倍。

一、族中口角是非,虽事关伦纪,不得於祭祀日凭族理剖,扰夺敬心;亦不得酒后邀理,糊言。倘有不遵,家法处治。

一、族中剖断是非,不问亲疎老幼,務宜秉公直理,无得藉妒挟嫌、徇情偏护。至两造亦不得恃势横恶,在祠肆闹。倘有不遵,定行家法惩治。

一、纲常倫纪,出於教育。族内子孙,无论贫富,凡达学龄时,即令入学受教,陶铸性情。如有由中学以上各项学校毕业、得有文凭者,得由祠内分别酌给奖银,以示鼓励。

一、本支原系一脉相延。族中或有艰於后嗣,理应抱子以承宗祧。除应继不抱、或抱不出外,听其凭族择贤择爱。断不许异姓乱宗,尤不许本家女子联姻,亦不许子弟过继外人。违者,閤族会议禀究,以后不准入祠与祭。

一、族中子弟,或耕或读,或工或商,務使各就正业。切不可在外漂流浪荡,播弄是非。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倘有执迷不悟,一经父兄凭族,定行家法处治。

一、族中或有幼年失怙,而伯叔分居,仍该亲房伯叔训诫,代理家務,逐年清算。倘有亏吞,核赔议罚,另选外房公正者经管,亲房老幼不得異言。若幼子不遵约束,准凭经事禀告祖宗,重责以玉其成。

一、祠堂招佃田土,務须外姓,不许佃与族中人。至看司典守祠宇,尤须外姓,以专责成。祠堂内外,时勤洒扫,更宜灯火长明,香烟继续,毋得濫饮闲游,寓外人於我室。违者逐出。

一、祠内所置家俱,存在祠内,逐一注簿,该族首掌管,无得私行借出。倘有此弊,一经族众查明,定为经事、族首是问。

一、祠中祭器以及壶瓶碗箸等项,原为上妥先灵、下会族食而设,務昭洁浄。族中人不得私行借出,亦不得在祠开筵擅用。倘有此弊,查出惟经事、看司是问,凭族议罚钱壹千文;拿获者赏钱五百文,决不徇情。

一、族衆无论遠近亲疎,俱系先灵一脉,務期尊卑有礼,长幼有序。不得以上凌下,以小犯齿,致乖一本之谊。违者族法重治。

一、祠中凡有祭祀,閤族人等子弟有未成年者,不许入祠与祭,恐拥挤喧哗,褻凟祭典。倘有不遵,定行逐出。

一、本祠契约、佃约各據,悉随经事核交,照数点出,務须保存,毋许遗失一纸。

 

三、祠规白话文翻译

第一条:祭祀是重大典礼,务必穿戴整齐,祭祀礼器摆放洁净鲜明。由族首主持祭祀,其余人按照辈分长幼次序依次参与祭祀,不准拥挤吵闹,破坏礼仪规矩。如有不遵守的,必定是不讲仁孝的子弟,一定要予以处罚。

第二条:祭祀日期:按照旧历,春季祭祀在四月初四,冬季祭祀在十一月初九。族首、办事人员以及年过六十的长辈,都要穿戴整齐,进祠堂祭祀,态度庄重和睦,彰显礼仪。遇到大型祭祀,要张贴通知告知全族。

第三条:祠堂供奉的先祖牌位,从第五代先祖开始,分列左右配享。族人想要把祖先牌位安放进祠堂的,每一块牌位要交纳香灯钱十千文;每年春秋两次祭祀,每块牌位要准备四份祭祀帛礼。没有后代的先人,另设一个神龛安放,同样从第五代起算。

另有一类,愿意将牌位入祠的,交香灯钱五千文,每主准备四份帛礼。已经得到朝廷表彰的贞节妇女,牌位入祠不用交香灯钱,但帛礼要按数备齐。以上各类神龛,如果有人私自把牌位放进祠堂,直接将牌位移出祠堂。

第四条:族首规定三年一轮交接。交接必须全族到场集会,挑选家境殷实、老成稳重、明事理懂道义的人接管。不许私下转手交接,造成制度混乱、滋生弊端。每年发给族首车马补贴一千文。如果交接的人不称职,重新选举更换。

第五条:祭田的钱粮谷物,每年收支全部由族首管理,当年账目当年结清,登记造册,不许从中谋取私利。全族族人,也不许私自变卖、抵押、借贷祭田。积存下来的钱粮,是集资放贷还是存贮,由族首斟酌处置,如果出现遗失,唯族首是问。

第六条:族内发生争吵纠纷,先由本房亲戚调解;实在调解不了,才叫各房办事人,在祠堂公开评判。不许动不动就去官府打官司,使得亲人反目。也不许假借族首的名义,私自去衙门告状。违反的按家法重罚,先去官府告状的加倍处罚。

第七条:族内发生争执是非,就算事关人伦纲纪,也不可以在祭祀的日子在祠堂评判是非,扰乱祭祀的恭敬之心;也不许借着酒后糊言乱语来评理。如有不遵从,按家法处置。

第八条:在祠堂评判是非,不论关系亲疏、年纪大小,一定要秉公处理,不能挟私怨、徇私情偏袒一方。争执双方也不许仗势蛮横,在祠堂撒泼吵闹。如有不遵从,一定按家法惩治。

第九条:人伦纲常道义,来自教育。族里子孙,不论贫穷富贵,到了读书年龄,就要送进学堂读书受教,熏陶品性。凡是从中学及以上各类学校毕业、拿到文凭的,祠堂酌情发给奖励银两,用来鼓励后人。

第十条:本支宗族本是同一血脉延续。族人有无子嗣的,可以领养儿子继承香火。除去该过继却不领养、或是领养不到的情况,允许在族内挑选贤德或者喜爱的孩子继承。绝对不许异姓人入嗣扰乱宗族血脉,不许招赘本家女儿的丈夫继承,也不许本族子弟过继给外姓人家。违犯的,全族集会,上报官府追究,从此以后不准进入祠堂参加祭祀。

第十一条:族中子弟,务农、读书、做工、经商,都要安守正当职业。万万不可在外游荡漂泊,搬弄是非。有过错就改正,没有过错也要自我勉励。如果执迷不悔,由父兄会同宗族,按家法惩处。

第十二条:族中如果有幼年丧父的孩子,就算叔伯已经分家,依旧要由本房叔伯管教,代为打理家事,每年清算账目。如果有侵占吞没孤儿财产的,责令赔偿并处罚,另外选其他房公正之人接管,本房长辈晚辈不得有异议。如果年幼子弟不听管教,可以由办事人禀告祖先,施以重罚,成全他成才。

第十三条:祠堂的田地向外租种,必须租给外姓人,不许租给本族族人。看管祠堂的差役,也必须用外姓人,明确责任。祠堂内外要时常打扫,香火灯烛要常年不断。看管人不许酗酒闲逛,留外人住在祠堂。违犯就直接驱逐。

第十四条:祠堂置办的家具,全部存放在祠堂,一一登记造册,由族首掌管,不允许私自借出去。出现这种弊病,一经族人查实,追究办事人和族首的责任。

第十五条:祠堂的祭祀器具、壶、瓶、碗、筷子等物件,本是用来供奉祖先、祭祀之后族人聚餐使用,务必保持干净。族人不允许私自借出,也不允许私自在祠堂摆设宴席使用。一旦查出,追究办事人和看管祠堂差役的责任,宗族商议罚钱一千文;检举揭发的人赏钱五百文,绝不徇私。

第十六条:全体族人,不论远近亲疏,都是同一个祖先传下的血脉。务必做到尊卑守礼,长幼次序分明。不许地位高的欺凌弱小,晚辈冒犯长辈,伤害同宗情谊。违犯按族法重处。

第十七条:祠堂举行祭祀的时候,族中尚未成年的子弟,不允许进祠堂参加祭祀,怕孩童拥挤喧哗亵渎祭祀大典。如有不听劝阻,直接赶出祠堂。

第十八条:本祠堂的田地契约、租佃凭据,交接的时候由办事人核对清点,必须妥善保存,一张文书都不许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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